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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量录入多辆车(购车原值、残值率、预计使用年限),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每辆车的残值、应计折旧额、年折旧额与月折旧额,并汇总原值、残值、年折旧与月折旧合计,适用于车辆资产折旧、二手车残值评估与财务核算,支持复制与导出。
采用平均年限法(直线法):年折旧额 =(原值 − 残值)/ 使用年限,残值 = 原值 × 残值率;月折旧额 = 年折旧额 ÷ 12。
| 车辆 | 原值 | 残值率 | 使用年限 | 残值 | 年折旧额 | 月折旧额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辆 | ¥0.00 | 5.00% | 10 年 | ¥0.00 | ¥0.00 | ¥0.00 |
| 第 2 辆 | ¥0.00 | 5.00% | 10 年 | ¥0.00 | ¥0.00 | ¥0.00 |
| 合计 | ¥0.00 | ¥0.00 | ¥0.00 | ¥0.00 |
测算说明
本工具采用平均年限法(直线法)测算车辆折旧:年折旧额 =(原值 − 残值)÷ 使用年限,残值 = 原值 × 残值率。机动车税法上残值率通常不低于原值 5%(低于可在系统内自行调整)。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相等;若需加速折旧(如双倍余额递减法、年数总和法)或按行驶里程(工作量法)测算,可在此基础上另行计算。结果仅供参考,实际折旧与税务处理以企业会计政策及税务机关规定为准。